来源:都市现场
6月26日中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南昌市新建区朗晴园小区内
一名11岁小女孩
突然遭到
一条宠物狗犬攻击
孩子颈脖被狗咬伤
鲜血淋漓
孩子被紧急送医救治
小区保安告诉都市现场记者
伤人的宠物狗是一座大型犬
宠物狗的 主人和受伤女孩
都住在这个小区
据了解
女孩被咬时
狗的主人就在旁边
当场阻止
狗很快松了口
记者注意到
从网友拍摄的视频中显示
这只宠物狗
当时并没有拴牵引绳和戴嘴套
6月26日晚上
都市现场记者
在江西省胸科医院
见到了受伤的小女孩文文(化名)
据了解
她的耳朵跟颈部受伤
医生已经把伤口缝合好
并接种了狂犬病疫苗
孩子正在留院观察
据女孩的父亲葛先生介绍
事发当时是中午
女儿正好从学校
领完成绩报告单回家
在小区 遇到 这只大狗
女孩父亲 葛先生:一开始,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小孩被狗咬,是我们社区的工作人员拿喇叭在下面喊,我去的时候,人家已经报警了。
葛先生说,事发之后,狗的主人已经主动赔付了相关医药费用。
据 狗的主人胡先生介绍,这条狗他已经养了5年,也办理了相关证件。事发时,他骑着一辆三轮车停在路边处理一些事情,他的狗就站在三轮车座垫上。
胡先生承认自己当时没有牵狗绳。对于出事原因,他也给出了一种说法:当时有几个孩子经过,孩子们摸了狗。狗为了护食,咬了人。
狗的主人 胡先生:可能是来了几个小孩,就是一起凑过来了。然后狗就以为是抢吃的。它咬人的时候,我马上就叫它 ,就马上就松了口。
不过受伤小女孩文文(化名)表示,当时在场的小朋友并没有人恶意逗狗。
律师肖杰表示,狗主人应该尽到妥善的保护义务,遛狗要拴狗绳,对于大型的犬只,应当戴相应嘴套。
如果受害者有相应过错的,例如挑逗狗而导致狗有相应的反击,受害者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同时,小区物业也应当尽到提醒义务,如果说物业公司看到没有牵狗绳的动物,或者说没有劝解提醒养狗的主人做任何一个保护措施,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目前
辖区警方和社区
已经介入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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