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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员工在掌握了公司的关键信息后另起炉灶,设立同类型公司,成为“老东家”的竞争对手;不法企业以高薪为诱饵,招募权利人软件开发人员,窃取其源代码用于自己的系统开发及商业运营;员工跳槽后拿走原单位的3D打印材料技术文件,导致原单位商业秘密泄露……这是市场监管总局6月27日发布的一批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这些“不能说的秘密”引发的案例值得警醒。(6月28日《工人日报》)
现代社会,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事业的阔步,对于商业经营而言,都会涉及到“核心技术”“核心方案”“核心动能”“核心竞争”的问题。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一些“不能说的秘密”就是商业成功的核心竞争力。
“不能说的秘密”,首要涉及的其实就是维护知识产权的问题,维护商业秩序的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问题。无论是一个科研项目还是一个竞争方案,无论是一个市场探究还是一个发展计划,其都是知识的智慧、劳动的结晶、群体的付出。因此,“不能说的秘密”需要得到维护,其涉及到了商业发展的何去何从 ,其涉及到企业发展的未来春天。
“不能说的秘密”得不到维护,对于商业竞争而言是不公平的,对于权益保障来说无疑也是十分遗憾的。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是习惯了“拿来主义”,说好听点叫“不守规矩”,说难听点其实就是“不劳而获”,与小偷小摸的性质,甚至与江洋大盗的性质没有什么区别。
别人的劳动成果不容侵犯。有的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核心客户”,自己辞职后另立山头创办了同类型的公司,成为了“老东家”的对手。假如说,他只是用自己的经营理念,用自己的经营智慧去做大企业,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而他却选择了“一条捷径”,用“老东家的技术”“老东家的方案”“老东家的客户”,打败了“昔日的东家”;还有的企业,为了打败竞争对手,请人才公司“挖墙脚”,将对手“掌握核心秘密”的人才挖了过了,这样的做法显然不是该有的。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但员工跳槽导致的商业秘密外泄始终成为主要风险点。此次公布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就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企业自我保护、合规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
“不能说的秘密”那就应该是“不能说”的。一些自作聪明的人,切莫因为说出了“不能说的秘密”而惹火烧身。我们倡导公平的竞争环境,就需要对那些盗窃商业机密的行为说不。商业竞争不能是不择手段。保护商业秘密,企业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员工入职离职管理,强化员工的保密意识。一旦发现商业秘密泄露,及时启动维权机制,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维护“不能说的秘密”的权益,需要综合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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